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浦东新区风景园林工程设计资质增项办理条件

作者:资质公司 发表时间:2024-07-17 浏览次数:389

一、申请主体资格

申请增项的企业必须是依法注册的独立法人,并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浦东新区风景园林工程设计资质增项办理条件

  • 具有风景园林工程设计相关专业技术人员
  • 具有相应的技术装备和办公场所
  • 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和信誉
  • 未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 二、技术人员要求

    企业至少具备以下技术人员:

  • 风景园林工程设计专业注册建造师4人以上,其中高级工程师2人以上
  • 具有5年以上风景园林工程设计经验的专业技术人员6人以上
  • 三、技术装备要求

    企业应具备以下技术装备:

  • 计算机辅助设计(CAD)软件及相关应用软件
  • 基本绘图仪器、测量仪器和试验设备
  • 室内外园林景观设计模型制作设备
  • 四、办公场所要求

    企业应具备以下办公场所:

  • 办公面积不少于50平方米
  • 有独立的办公区域和档案室
  • 满足相关技术装备放置和人员办公需要
  • 五、财务状况和信誉要求

    企业应具备良好的财务状况和信誉,具体包括:

  • 净资产不少于30万元
  • 近3年无重大经济违法行为记录
  • 近3年未发生重大安全事故
  • 六、承诺书和相关材料

    企业应提交以下承诺书和相关材料:

  • 风景园林工程设计资质增项申请表
  • 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
  • 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证书
  • 技术装备证明材料
  • 办公场所证明材料
  • 财务状况证明材料
  • 承诺书(承诺遵守相关法律法规、技术规范和标准)
  • 七、办理流程及注意事项

    浦东新区风景园林工程设计资质增项办理流程如下:

  • 企业准备申报材料
  • 向浦东新区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委员会提交申请材料
  • 受理单位审查材料并出具受理通知书
  • 实地核查
  • 审核并出具资质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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