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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宁区建筑幕墙工程资质办理办理条件

作者:资质办理 发表时间:2024-08-06 浏览次数:318

长宁区建筑幕墙工程资质办理条件

长宁区建筑幕墙工程资质办理办理条件

办理条件

根据国家相关规定,在长宁区从事建筑幕墙工程施工,应当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或者建筑幕墙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具体办理条件如下:

  • 企业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 注册资本金不低于 500 万元人民币;
  • 具有与其申请资质等级相适应的专业技术人员;
  • 拥有必要的施工设备和技术力量;
  • 近 5 年有从事过建筑幕墙工程施工业绩;
  • 企业主要负责人和专业技术负责人具有相应执业资格证书;
  • 企业无不良信用记录和重大安全事故记录。
  • 专业技术人员要求

    申请建筑幕墙工程资质,需要具备以下专业技术人员:

  • 持有建筑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的人员不少于 3 人,其中 1 人为企业主要负责人;
  • 持有建筑幕墙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的人员不少于 1 人;
  • 持有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的技术人员不少于 5 人,其中 2 人为结构工程师和幕墙工程师。
  • 施工设备和技术力量要求

    企业应当拥有与申请资质等级相适应的施工设备和技术力量,主要包括:

  • 起重机械、脚手架、模板等施工机械;
  • 幕墙制作加工设备,如数控切割机、焊接机等;
  • 质量检测设备,如超声波探伤仪、拉力试验机等;
  • 熟悉建筑幕墙工程施工工艺、技术规范和质量要求的技术人员。
  • 业绩要求

    企业近 5 年有从事过建筑幕墙工程施工业绩,且业绩总造价不低于 1000 万元人民币。业绩可以是承担的幕墙工程项目,也可以是分包的幕墙工程项目。业绩证明文件需提供合同、竣工验收报告等相关材料。

    其他条件

    除了上述条件外,企业还需要满足以下条件:

  • 企业安全生产管理体系健全,无重大安全事故记录;
  • 企业财务状况良好,无拖欠税款、社保等不良信用记录;
  • 企业通过质量管理体系认证。
  • 办理流程

    在长宁区办理建筑幕墙工程资质一般需要以下流程:

  • 准备申请材料;
  • 提交申请材料;
  • 受理审查;
  • 现场核查;
  • 发放资质证书。
  • 办理时间一般为 3 个月左右。由于资质办理涉及到材料准备、审查、核查等多个环节,建议企业提前准备相关材料,并委托资质代办机构协助办理,以提高办理效率,缩短办理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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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资质代办机构专业从事建筑资质代办业务,熟悉办理流程和政策法规,可以为企业提供以下服务:

  • 资质申请方案制定;
  • 申请材料准备;
  • 全程跟踪办理进度;
  • 疑难问题解答;
  • 提高办理效率,缩短办理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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