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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宁区水力发电资质新办要求

作者:小编 发表时间:2024-08-08 浏览次数:370

长宁区水力发电资质新办要求

水力发电资质是从事水力发电工程施工的重要资质,在长宁区申办水力发电资质需要满足以下要求:

长宁区水力发电资质新办要求

1. 企业资质
  • 企业注册资本金不低于 1000 万元人民币。
  • 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且在长宁区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登记注册。
  • 企业信誉良好,无不良记录。
  • 2. 人员资质
  • 具有注册建造师(水利类)5 名以上,其中具有高级职称2 名以上。
  • 具有技术负责人1 名,具有相关专业中级以上职称或注册建造师资格。
  • 具有技术工人20 名以上,其中中高级技工10 名以上。
  • 3. 设备能力
  • 拥有起重设备、混凝土搅拌设备、土方开挖设备等基本施工设备。
  • 设备完好,符合安全生产要求。
  • 具有水力发电工程施工经验,且业绩良好。
  • 4. 安全生产
  • 建立健全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 配备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 定期开展安全生产教育培训。
  • 5. 质量管理
  • 建立健全质量管理体系。
  • 配备专职质量管理人员。
  • 定期开展质量检查和验收。
  • 6. 财务管理
  • 建立健全财务管理制度。
  • 配备专职财务管理人员。
  • 定期进行财务审计。
  • 7. 其他要求
  • 具有承包水力发电工程项目的场地。
  • 具有相关的机电安装资质或与机电安装单位建立合作关系。
  • 符合国家有关水利发电工程施工的法律法规和技术规范。
  • 以上是长宁区水力发电资质新办的基本要求。如果企业符合以上要求,可向长宁区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委员会提交资质申请材料,进行资质审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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