普陀区排水工程资质增项流程
1. 准备申报材料
《增项申请书》
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
资质证书复印件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专业技术人员名册
技术装备清单
业绩证明材料
2. 提交申报材料
携带上述材料到普陀区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建设局”)建设资质科窗口提交。
3. 材料受理
建设局对申报材料进行形式审查,符合要求的予以受理。
4. 现场核查
建设局安排核查人员对企业的专业技术人员、技术装备、生产场所等进行现场核查。
5. 公示及受理异议
建设局对符合条件的企业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
公示期间,任何单位或个人均可对被公示企业的资质能力提出异议。
6. 制作报告并上报
建设局根据现场核查和公示情况,制作现场核查报告,并报市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市建委”)审核。
7. 市建委审核
市建委受理建设局上报的审核材料,进行审核。符合条件的企业,市建委将下达增项资质证书。
8. 发放资质证书
建设局根据市建委核发的资质证书,向企业发放排水工程资质增项证书。
9. 办理后置手续
企业取得排水工程资质增项证书后,还需办理以下后置手续:
在市政公用工程信息平台登记备案
参加市排水行业协会
10. 告知义务
企业取得排水工程资质增项后,应当在取得资质证书之日起30日内,书面告知建设局。
总结
普陀区排水工程资质增项流程主要包括准备材料、提交申报材料、材料受理、现场核查、公示及受理异议、制作报告并上报、市建委审核、发放资质证书、办理后置手续和告知义务等环节。企业应按照规定准备好相关材料,并及时提交和配合核查,以顺利取得排水工程资质增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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