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闵行区市政公用工程资质新办办理条件

作者:资质办理 发表时间:2024-08-27 浏览次数:330

闵行区市政公用工程资质新办办理条件

闵行区市政公用工程资质新办办理条件

1. 企业基本条件

- 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注册资本金不低于 1000 万元。

- 具有与申请资质等级相适应的注册建造师数量,具有工程经济类、规划设计类或工程管理类(市政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不少于 5 人。

- 具有与申请资质等级相适应的专业技术人员数量,具有市政工程相关专业中级以上职称人员不少于 10 人。

2. 技术装备条件

- 具有与申请资质等级相适应的办公场所,面积不低于 200 平方米。

- 具有与申请资质等级相适应的仪器设备和检测设施,如经纬仪、水准仪、土工试验仪器等。

3. 质量保怔体系

- 建立健全质量保怔体系,并按照 ISO9001 质量管理体系认证标准进行规范管理。

- 具有工程质量事故处理预案和应急措施。

4. 主要业绩要求

- 近 5 年内,承担过与申请资质等级相适应的市政公用工程项目,且工程质量合格。

- 具有不少于 3 项已竣工验收的业绩,其中至少 1 项为政府投资项目。

5. 安全生产管理条件

- 建立健全安全生产管理体系,并按照 OHSAS18001 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标准进行规范管理。

- 具有注册安全工程师或具有相应安全资格的人员。

6. 经营管理水平

- 具有健全的财务管理制度,财务状况良好。

- 具有良好的企业信誉,近 3 年内未发生重大质量事故或安全生产事故。

7. 人员要求

- 具有能编制和审核市政工程施工图、施工组织设计和质量保怔方案的技术人员。

- 具有组织管理市政工程施工能力的技术人员。

- 具有市政工程材料检测和试验能力的技术人员。

8. 其他条件

- 符合国家和上海市的有关法律法规要求。

- 承办市政工程项目的经历和能力与申请资质等级相适应。

- 具备市政工程相关领域的资质或认证。

闵行区市政公用工程资质新办办理条件较为严格,企业需要满足多方面的要求,包括基本条件、技术装备条件、质量保怔体系、主要业绩要求、安全生产管理条件、经营管理水平、人员要求和其他条件等。资质代办可协助企业快速槁效地办理资质新办业务,节省时间和精力,提升企业的资质竞争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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