普陀区火力发电资质新办办理条件
基本条件
企业应当具备满足《火力发电厂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HJ 21244-2011)和《火电厂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 13456-2011)要求的环保技术装备、环保管理制度和技术人员。企业应具有与申请的资质等级相适应的技术装备和技术人员,并承担相应技术责任。企业应建立健全质量管理体系,并确保其有效运行。
技术人员条件
工程技术人员应具备相应专业的高等教育学历或中级以上技术职称。企业主要技术负责人应当具备与申请资质等级相适应的高级工程师或注册工程师资格,并具有5年以上从事火力发电工程设计或施工管理工作经历。项目设计负责人应当具备与申请资质等级相适应的注册建造师或注册工程师资格,并具有5年以上从事火力发电工程设计工作经历。项目施工负责人应当具备与申请资质等级相适应的注册建造师或注册工程师资格,并具有5年以上从事火力发电工程施工管理工作经历。
技术装备条件
企业应具备以下技术装备:
安全生产条件
企业应建立健全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并确保其有效运行。企业应配备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负责组织、实施和监督企业安全生产工作。企业应建立健全应急预案,并制定相应的应急措施。企业应定期组织安全生产培训,提高员工安全生产意识和技能。
财务条件
企业应具有满足资质等级要求的净资产,具体要求如下:
企业应具有良好的财务信誉,无重大财务违法记录。
信誉条件
企业应具有良好的信誉,无重大违法记录。企业应按期履行合同,并无重大质量事故或安全事故。企业应接受有关部门的监督检查,并积极配合整改工作。企业应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参加质量监督体系认证,并获得相应的认证证书。
其他条件
申请火力发电资质,还需符合以下条件:
普陀区火力发电资质新办涉及的条件较多,需要企业仔细核对,确保满足全部要求才能顺利取得资质。需要代办请联系资质代办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