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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宁区建筑幕墙工程设计资质新办如何办理

作者:资质办理 发表时间:2024-09-20 浏览次数:327

长宁区建筑幕墙工程设计资质新办流程

建筑幕墙工程设计资质是从事建筑幕墙工程设计业务的资格证书,新办建筑幕墙工程设计资质需要遵循以下流程:

长宁区建筑幕墙工程设计资质新办如何办理

准备申报条件

申报建筑幕墙工程设计资质需要满足以下条件:

  • 注册资金不低于 50 万元
  • 具备至少 5 名具有幕墙工程相关专业中级以上职称的技术人员
  • 具备满足幕墙工程设计要求的办公场所和设备
  • 具备良好的质量管理体系和质量控制体系
  • 出具银行信用证明、政府采购合同等证明经营状况的文件
  • 提交申报材料

    准备好申报条件后,需要向长宁区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长宁区住建委”)提交以下材料:

  • 资质申请表
  • 资质条件证明材料(如营业执照、注册资金证明、技术人员资格证明、办公场所证明等)
  • 质量管理体系和质量控制体系文件
  • 经营状况证明材料
  • 受委托代理书(委托他人代办时提供)
  • 受理初审

    长宁区住建委收到申请材料后,将进行初审,主要审查申请材料的齐全性和格式是否符合规定。初审合格的,将进入现场评审环节。

    现场评审

    现场评审主要针对申请企业的技术人员、质量管理体系、设备设施、办公场所等进行实地检查。评审组根据检查结果,对企业的资质条件进行综合评估,提出审核意见。

    审核公示

    经现场评审合格的企业,长宁区住建委将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 10 个工作日,期间接受社会各界的监督和举报。无异议的,将进入资质发放环节。

    资质发放

    经过公示无异议的企业,长宁区住建委将核发建筑幕墙工程设计资质证书。资质证书的有效期为 4 年,有效期满后需要重新申请办理。

    以上是长宁区建筑幕墙工程设计资质新办的流程。资质代办等专业服务建议找资质代办网,可有效提高新办资质的成功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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