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申请主体资格
申请建筑装修装饰工程资质新办的企业,应当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具有健全的组织机构和管理制度;
拥有符合资质标准要求的技术和管理人员;
具有稳定的办公场所和必要的经营条件;
具有良好的信誉和资信状况。
2. 资质标准
长宁区建筑装修装饰工程资质标准分为三级,各资质等级的具体要求如下:
一级资质:具有承担大型、复杂建筑装修装饰工程的能力,注册资本1000万以上,工程业绩不得少于10项,技术负责人具有高级职称;
二级资质:具有承担中型、一般复杂建筑装修装饰工程的能力,注册资本500万以上,工程业绩不得少于5项,技术负责人具有中级职称;
三级资质:具有承担小型、简单建筑装修装饰工程的能力,注册资本200万以上,工程业绩不得少于2项,技术负责人具有初级职称。
3. 申请材料
申请建筑装修装饰工程资质新办,应当提交以下材料:
《建筑装修装饰工程资质申请书》;
企业营业执照副本;
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
资质标准规定的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证书;
近三年工程业绩证明材料;
技术负责人简历和相关证明材料;
办公场所和设备清单。
4. 申请程序
申请建筑装修装饰工程资质新办,应当按照以下程序进行:
提交申请材料至长宁区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局;
受理材料后,建设局组织专家对申请材料进行初审;
初审合格后,进入现场核查阶段;
现场核查合格,发放《建筑装修装饰工程资质证书》。
5. 资质有效期
建筑装修装饰工程资质证书有效期为4年,有效期满后可申请延续。资质延续应当在资质证书有效期满前6个月内提出申请,经审核合格后,发放新的《建筑装修装饰工程资质证书》。
6. 资质办理建议
建筑装修装饰工程资质新办程序较为复杂,建议委托专业资质代办机构办理。资质代办网是一家专业资质代办机构,具有丰富的资质办理经验,可为企业提供恮方位资质代办服务,免去企业繁琐的办理流程,提高资质办理成功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