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宝山区电子与智能化工程资质新办要求

作者:资质公司 发表时间:2024-10-09 浏览次数:356

宝山区电子与智能化工程资质新办要求

电子与智能化工程资质是从事电子与智能化工程施工的企业必须具备的资质。宝山区电子与智能化工程资质新办要求如下:

宝山区电子与智能化工程资质新办要求

1. 企业基本条件

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

净资产不低于1000万元

有固定的办公场所和必要的技术装备

有健全的质量管理制度和责任制

近三年内无重大安全生产事故或质量事故记录

2. 技术负责人条件

电子与智能化专业或相关专业中级以上职称

具有5年以上从事电子与智能化工程施工管理工作经验

连续3年以上担任电子与智能化工程项目技术负责人

3. 技术人员条件

具有电子与智能化专业或相关专业中级以上职称的工程技术人员不少于5人

具有电子与智能化专业或相关专业初级以上职称的工程技术人员不少于10人

4. 技术工人的条件

具有电子与智能化专业或相关专业中级以上技术工人不少于10人

具有电子与智能化专业或相关专业初级以上技术工人不少于20人

5. 业绩要求

近五年内承建过2项以上电子与智能化工程,且合同额均不低于500万元

其中至少一项工程已竣工验收

6. 其他要求

符合国家和上海市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通过质量管理体系认证

具备消防设施工程施工能力

7. 办理流程

申请受理:向宝山区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委员会提交资质申请书、相关材料

初审:受理材料后进行初审

现场核查:对初审合格的申请人进行现场核查

评审:对现场核查合格的申请人进行评审

公示:评审合格的申请人名单进行公示

发证:经公示无异议的,发放资质证书

8. 注意事项

电子与智能化工程资质分为特级、一级、二级和三级,新办企业只能申请三级资质

资质申请材料应真实完整,如有虚假,将不予受理

资质证书有效期为3年,到期后需及时申请延期

如有变更情况,应及时向宝山区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委员会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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