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普陀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关于环境工程设计资质升级的相关管理要求,现汇总相关升级要求如下。
1. 资质标准
申请环境工程设计资质升级,应当满足《建设工程设计资质标准》(GB 50352-2005)中规定的相应等级资质标准。
2. 人员要求
(1)具有与申报资质等级相适应的注册执业资格工程师不少于 10 人,其中高级工程师和工程师比例不低于 50%。
(2)具有与申报资质等级相适应的执业资格建筑师不少于 3 人。
(3)具有与申报资质等级相适应的工程系列职称的高级工程师、工程师和助理工程师合计不少于 15 人。
3. 业绩要求
(1)近 5 年内,须至少承担过 3 项符合申报资质等级要求的环境工程设计项目。
(2)项目设计规模和复杂程度应与申报资质等级相符。
(3)项目应已通过验收,无重大质量安全事故。
4. 装备要求
(1)具有与申报资质等级相适应的绘图、制图、文件编制、电子档案管理等设备。
(2)设备应处于完好状态,具备正常使用条件。
5. 质量管理体系要求
(1)已建立与申报资质等级相适应的质量管理体系。
(2)质量管理体系应符合 ISO9001 标准或其他相关标准。
6. 安全生产保怔体系要求
(1)已建立与申报资质等级相适应的安全生产保怔体系。
(2)安全生产保怔体系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行业标准要求。
7. 信誉要求
(1)近 5 年内,无因工程质量问题或其他违法违规行为受到相关行政主管部门处罚的记录。
(2)无重大质量安全事故或其他不良信誉记录。
8. 财务要求
(1)具有与申报资质等级相适应的注册资本金或净资产。
(2)近 3 年内,财务状况良好,无重大财务风险。
9. 其他要求
(1)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等相关证件齐全有效。
(2)在普陀区设有固定的办公场所和执业人员。
10. 备注
具体资质升级申请程序、材料要求等,请咨询普陀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找资质代办网等专业资质代办机构协助办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