静安区水力发电资质新办要求
静安区水力发电资质新办需符合相关规定,涉及多个方面,具体要求如下:
资质类别及等级
根据《水力发电工程施工资质管理规定》,水力发电资质分为三级,分别为:水力发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资质、水力发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资质、水力发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资质。
人员要求
1. 项目负责人:具有中级及以上职称,且具备5年以上水力发电工程相关项目管理经验。
2. 技术负责人:具有高级及以上职称,且具备8年以上水力发电工程相关技术管理经验。
3. 总监理工程师:具有高级及以上职称,且具备5年以上水力发电工程相关监理经验。
业绩要求
1. 近5年内:承建过2项及以上规模较大的水力发电工程,且合同额达到一定标准。
2. 近3年内:承建过至少1项同等级别水力发电工程,且工程质量合格。
技术装备要求
具备施工水力发电工程所需的机械设备,包括:挖掘机、吊车、混凝土搅拌机、钢筋加工设备等。
质量保怔体系
建立健全质量保怔体系,包括质量管理手册、程序文件、作业指导书等,并通过相关认证。
安全生产管理
健全安全生产管理制度,配备专职安全管理人员,并有良好的安全生产记录。
法律法规要求
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包括《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力发电管理条例》、《水力发电工程施工资质管理规定》等。
静安区水力发电资质新办要求总结
静安区水力发电资质新办要求较高,涉及人员、业绩、技术装备、质量体系、安全管理和法律法规等方面。企业在申请资质时,须重点关注上述要求,积极准备材料,提升综合实力,方可顺利取得资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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