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电子与智能化专业承包二级资质申请条件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关于印发《电子与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资质管理办法》的通知》(建设部令第 123 号)规定,申请电子与智能化专业承包二级资质需要满足以下条件: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2)具备从事电子与智能化工程施工的技术、经济和管理能力;
3)具备相应的注册建筑师或注册结构师等职称;
4)拥有与工程规模相适应的生产设备、技术装备和施工组织条件;
5)在过去三年内,没有发生重大违法行为;
6)在过去三年内,没有发生重大质量事故;
7)在过去三年内,没有发生重大安全事故。
2、电子与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资质承包范围
根据《电子与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资质管理办法》,电子与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二级资质的承包范围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几个方面:
1)智能建筑系统集成;
2)智能交通系统工程;
3)信息网络系统工程;
4)安防监控系统工程;
5)智能化办公系统工程。
3、电子与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资质新标准
根据蕞新的《电子与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资质管理办法》,申请电子与智能化专业承包二级资质需要满足以下条件:
1)具备从事电子与智能化工程施工的技术、经济和管理能力;
2)具备相应的注册建筑师或注册结构师等职称;
3)拥有与工程规模相适应的生产设备、技术装备和施工组织条件。
申请资质的企业可以通过建设资质网进行资质代办,简化申请流程,提高申请效率。
4、电子与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资质三级
电子与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三级资质是在二级资质基础上的进一步提升,具备更高的技术和管理能力。申请电子与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三级资质需要满足以下条件: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2)具备从事电子与智能化工程施工的技术、经济和管理能力;
3)具备相应的注册建筑师或注册结构师等职称;
4)拥有与工程规模相适应的生产设备、技术装备和施工组织条件;
5)在过去三年内,没有发生重大违法行为;
6)在过去三年内,没有发生重大质量事故;
7)在过去三年内,没有发生重大安全事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