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长宁区建设局蕞新规定,长宁区电力工程资质新办申请人须满足以下基本要求:拥有独立法人资格;具备相应的电力工程专业技术人员和管理人员;拥有与申请资质等级相适应的资金和设备;建立健全质量管理体系;无不良行为记录。
长宁区电力工程资质新办具体要求
1. 人员要求:
企业负责人:具有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且从事本专业工作5年以上;
技术负责人:具有中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且从事本专业工作5年以上;
专业技术人员:具有中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或二级建造师及以上执业资格,且从事本专业工作5年以上。
2. 资金要求:
三级资质:注册资本不低于500万元;
二级资质:注册资本不低于1000万元;
一级资质:注册资本不低于2000万元。
3. 设备要求:
具备与申请资质等级相适应的施工机械设备和仪器仪表,包括起重机、吊车、电焊机、测绘仪器等;
设备价值不低于注册资本的20%。
4. 质量管理体系:
建立健全质量管理体系,包括质量方针、质量目标、质量责任制等;
配备专职质量管理人员,负责体系的运行和维护。
5. 无不良行为记录:
企业未受到过行政处罚或刑事处罚;
企业主要负责人未被吊销过资质证书。
6. 业绩要求:
申请三级资质需提供近3年的相关工程业绩;
申请二级资质需提供近4年的相关工程业绩;
申请一级资质需提供近5年的相关工程业绩。
7. 其他要求:
企业住所为长宁区行政区域;
企业提供申请材料时,须提交真实有效的证明文件。
以上是长宁区电力工程资质新办的具体要求。企业在申请资质前,应仔细了解并满足相关要求,确保顺利通过资质审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