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质标准
特种工程专业承包资质不分等级。
资质标准:
1、企业资产
净资产240万元以上。
2、企业主要人员
(1)技术负责人具有5年以上从事工程施工技术管理工作经历,且具有工程序列中级以上职称或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相应的专业技术人员齐全。
(2)持有岗位证书的施工现场管理人员不少于10人,且施工员、质量员、安全员、材料员、资料员等人员齐全。
(3)经考核或培训合格的中级工以上技术工人不少于5人。
(4)技术负责人主持完成过相应专业工程业绩2项。
承包工程范围:
可承担相应特种专业工程的施工。
所需材料
1.填写《建筑业企业资质申请表》一式一份及电子文档;
2.企业组织机构代码证书副本复印件;
3.《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4.企业章程复印件(含原企业和新企业);
5.办公场所证明,属于自有产权的出具产权证复印件;属于租用或借用的,出具出租(借)方产权证和双方租赁合同或借用协议的复印件;
6.按照《标准》中要求的主要设备购置发票;
7.经省级注册管理部门批准的注册建造师初始注册;
8.中级及以上职称人员的身份证明、职称证(学历证明)复印件;
9.现场管理人员的身份证明、岗位证书复印件;
10.技术负责人身份证明、执业资格证书、职称证书或技能证书;
11.技术工人的身份证明、职业培训合格证书或职业技能证书复印件;
12.企业主要人员申报前1个月的社会保险证明;
3.技术负责人(或注册建造师)基本情况及业绩表。